分類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怳、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並設置職務代理人。
本公司實施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除定期提交審計委員會稽核報告外,稽核主管並應列席董事會報告。 內部稽核範圍涵蓋公司所有單位及子公司,其運作包含:
1.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查核。
2.督促內部控制制度之遵循。
3.加強法令規定之遵循及執行必要查核事項。
4.內控缺失、異常事項追蹤及改善。
5.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內控自評執行之有效性。
6.資訊公告申報。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據公司人事相關作業流程執行,由人力資源及/或稽核主管向董事長報告並取得其同意。